你的位置:首页>党风廉政>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
关于印发《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年6月26日 浏览次数:17478

 

湖直委〔2018〕37号

 

关于印发《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主题实践工作推进小组审核同意,现将《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州市直属机关工委

2018年6月25日

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8年度县区和部门考核办法》(湖委发〔2018〕18号)和《市直机关单位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湖直党〔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县区和部门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的83个市级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

采取网上在线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工作督查考评、党员群众测评等形式,主要考评党组织履行党建责任、完成机关工委布置的工作及抓好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表》(附件2)。

1.网上在线考核与平时考核。主要通过“见初心”智管家和实时工作安排布置,由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职能处室对机关党建基础性、规范性工作和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网上在线考核和平时考核。分值60分,其中,思想建设14分,组织建设20分(含离退休支部建设4分),作风纪律建设16分,创先争优10分。

2.工作督查考评。围绕机关党建重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确定督查内容,统一时限集中开展,根据督查情况给予评价。分值20分。

3.民主测评。结合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机关党建述职会、年度总结会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党员群众对党委 (党组)和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及机关党建开展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分值20分。

(二)组织关系在有关部门的单位

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具体组织实施;湖州监狱由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评结果由机关工委统一报市考核办。

(三)其它单位

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考核,其中工作督查考评占50%(督查内容另行通知);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占50%。

三、结果运用

1.机关党建综合考评总得分按2%折算分值,报主题实践工作推进小组。

2.机关党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定比例确定年度党建工作优胜单位。

 

附件:1.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单位分类名单

2.2018机关党建工作考评表

 

 

 

 

 

 

 

 

 

附件1

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单位分类名单

(83个)

1.组织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71个)

市纪委、市委办、市人大机关、市府办、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台办、市编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外侨办、市旅发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政务办、‍‍市机关事务局、市金融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总商会)、‍‍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市国税局‍‍、国调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组织关系在有关部门的单位(7个)

市城市集团、市交通集团、市旅游集团、市产业集团、市烟草专卖局、湖州银行,湖州监狱。

3.其它单位(5个)

湖州海关(湖州检验检疫局)、市人行、市银监局、湖州电力局、市消防支队。


附件2

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表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

处室

思想

建设

(14分)

中心组理论学习(3.5分)

有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的(0.5分);理论中心组每季有集体学习研讨、有成员轮流发言的(2分);中心组成员每人全年撰写不少于1 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的(1分)。

“见初心”智管家考核或平时掌握

宣传处

党员干部学习教育(4.5分)

开展“五型党课”教育的(0.5分);按要求组织双月集中学习日教育的(每次0.5分,共3分);按要求参加工委集中组织教育的(1分)。

机关党建理论研究(1分)

上报党建理论研究成果的(0.5分);参加新一轮机关党建工作十佳创新成果征集的(0.5分)。

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机关创建(3分)

开展带头“双禁”、垃圾分类、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礼仪行动的(1分);积极参加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党员志愿服务行动的(1分)。

按照《湖州市市级机关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申报创建文明机关或在复评中继续保留称号的,文明创建工作手册记录完整的(1分)。

平时掌握或查阅资料

党建信息(2分)

在网站中,达到录用数量(机关党委4篇;直属机关总支3篇;直属机关支部2篇)(1分);在“见初心”微信公众号信息达到录用数量(机关党委3篇;直属机关总支2篇;直属机关支部1篇)(1分)。未达到录用要求相应扣分。

年底统计

办公室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

处室

组织

建设

(20分)

单位党委(党组)责任落实情况(5分)

党委(党组)书记不重视、不关心、不支持机关党建工作不得分。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1分);不少于2次听取机关党建汇报(1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向机关党员干部通报工作情况(0.5分);部门党委(党组)成员将抓党建工作情况列入述职内容(0.5分),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0.5分)。保障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部门党委(党组)会议(0.5分)。

“见初心”智管家考核或查阅党委(党组)及机关党组织记录等

组织处

组织对所属基层支部(总支)述职考核活动的(1分)。

“见初心”智管家上报

办公室

组织制度落实情况(6分)

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的(1分);“三会一课”按规定落实(1分);组织生活会按规定召开的(1分);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检落实到位的(1分);主题党日有计划,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和主题党日活动的(1分)。党费收缴按规定落实的,按比例足额上交工委的,公示年度党费使用情况的(1分)。

“见初心”智管家考核或平时掌握

组织处

党务干部和党员发展情况(2.5分)

实施“头雁工程”,配齐配强支部书记,加强支部书记培训,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党务培训班(0.5分)。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配备(不足1人的按1人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班子配备后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副书记无空缺3个月以上的(1分)。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程序合规、材料齐全的(1分);无发展党员的赋此项平均分。

平时掌握和查阅资料

党务信息系统(2.5分)

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及时按上级要求完善落实的(1分)。

查阅系统完善使用情况

及时更新完善“见初心”智管家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上传数据图片等信息真实准确无虚报的,利用智管家推进支部工作落实有力的(1.5分)。

办公室

离退休支部建设情况(4分)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考核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实施,提供分值。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

处室

作风

纪律

建设

(16分)

廉政文化进机关(7分)

根据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知要求落实读文思廉(1分)、文化养廉(2分)、家庭助廉(1分)、明纪知廉(1分)、警示促廉(1分)、红色引廉(1分)。

“见初心”智管家考核或平时掌握

纪工委

机关纪检组织建设(3分)

机关纪检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到位(2分);无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小组组长(纪检委员)3个月以上不在岗的(1分)。

践行四种形态(5分)

精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采取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早预防、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3分);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立案查处的(2分)。

提升办事效率(1分)

大力弘扬“大抓落实、大干实事”的作风,在提升工作效能,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全力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中敢担当、有作为、有成效的(1分)。确定为“低效能”部门的不得分。

参考有关通报和平时掌握

办公室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责任

处室

创先

争优

(10分)

创新亮点工作(1.5分)

在市级(含)以上机关工委主办的重要会议作典型交流的(0.5分)。参加省以上与机关党建相关工作或获奖的(1分)。

平时掌握或”见初心”智管家发布、上报

办公室

理论创新工作(3分)

中心组全年在《湖州日报》《湖州通讯》等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至少发表1 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0.5分)。参加市直机关微党课比赛的(0.5分),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0.5分)。机关党建理论研究成果在市直机关工委评选获奖的(0.5分),在省直机关工委评选获奖的(0.5分)。获市直机关工委十佳创新成果奖的(0.5分)。

宣传处

组织创先争优(2分)

受到市级以上与机关党建方面有关表扬通报的单位或个人(如道德模范、最美窗口、文明单位等)(1分);参加工委“七一”活动展示表现突出的(1分)。

组织处

群团创先争优(2分)

获市级以上工人先锋号(0.5分)、青年文明号(0.25分)、巾帼文明岗的(0.25分)。(共1分)

工青妇

实施“青领计划”有方案、有实措、有活动、有成效的(1分)。

机关团委

专项工作(1.5分)

出色完成工委部署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的(由工委各处室统计打分,取平均分)。

各处室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得分

工作

督查

考评

(20分)

(以开展督查通知为准)

开展红色堡垒工程,推进“六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8分)

按机关党支部红色堡垒指数量化考评表开展。有动员部署、摸底自查、建立台账、对标整改、督促指导、把关验收和汇总申报工作。(未完成有关环节和内容相应扣分)

在申报(10月底前)基础上进行督查

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3分)

根据示范点创建要求评分

根据示范点创建要求验收考核

文化阵地建设(2分)

文化阵地设计布置有氛围、有特色、有亮点。

现场查看

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强作风、强效能情况(3分)

机关党建融入深化“四新”主题实践活动、融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融入“两山”先行示范区建设、“六重”工作、城区精细化管理、河道治理等全市中心大局成效明显。“见初心”机关“擂台”大比拼亮晒活动情况等。

听取情况与群众了解相结合;

查阅记录,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

组织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开展主题教育情况(2分)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等。

其它情况(2分)

督查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前置性否决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评先,相应一项扣10分)

1.部门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单位党委(党组)和机关党组织班子成员有受到党政纪处分及司法机关审理判决的;

2.机关工作作风、纪律涣散,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意见,被市级(含)以上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有其它一票否决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