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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年5月26日 浏览次数:17312

 


湖直委〔2016〕41号

 

关于印发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以及上级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落实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努力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我市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1.认真落实党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以及上级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每年至少2次向单位党组(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2.负责召集党的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组织的工作,将党组织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党委安排的各项活动,及时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经常研究分析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动态,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措施,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服务水平,努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影响力和凝聚力。

4.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建立规范的党员活动室;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开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加强对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形成统筹协同、互动互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为群团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发挥群团组织在服务群众、促进和谐机关建设中的作用,着力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加强组织建设

6.合理设置单位所属各级基层党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7.及时做好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及人员调整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8.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指导,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

9.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通过选树典型、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强化机关党建的示范引领。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10.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

11.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公示、票决、推优、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规范完整的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台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落实培养教育措施,定期组织参加党课和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入党培训。

1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定期分析本单位党的建设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有关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对策,找出解决办法,并抓好落实。

13.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所属党员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了解思想动态,把握政治脉搏,凝聚力量共识。

14.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四、推进党建制度落实

1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党性体检等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每年对机关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1次检查,切实提高党内活动质量。

16.不断创新机关党组织党内生活内容和活动方式,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政治生日等制度,进一步推动党内生活常态化和制度化。

17.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8.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法政纪,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深化联系服务工作

19.扎实开展争创“南太湖先锋”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设计有效载体,组织机关党员做好服务助推工作。

20.广泛开展“闪光言行之星”展评、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争创活动;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党员“五亮”(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亮绩效、亮满意度)工程。

21.持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和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着力整治履职不勤、为官不为、事难办等慵懒散拖、纪律规矩不强、作风不实问题,推动机关部门单位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拓宽畅通服务群众渠道。

22.扎实开展“双千万结对帮扶”、“在职党员进社区”和“一村一企一社区”等结对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推进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

 

 

 

 

 

抄送:省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金建新副书记

中共湖州市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