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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市城管办《6月份开展路长单位“安全文明骑乘电动自行车”宣传主题活动》通知要求,作为外环东路(苕溪路北段)路长制单位,团市委6月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结合周四固定日巡街活动,在责任路段重点对沿街商铺、社区居民、行人开展“安全文明骑乘电动自行车”宣传。
路长单位工作人员在责任路段发放宣传单,积极开展“安全文明骑乘电动自行车”宣传,并且实地查看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情况,对巡查中发现车辆停放不规范、临街店面“牛皮癣”、生活垃圾桶满溢等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6月6日